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館閱覽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16日

條文關聯

  開放時間:
  (一)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開放日為週二至週日
        (八時三十分至二十時);每週一休館。
  (二)本館兒童室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五(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
        分);週六、週日(八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中午休息時
        間十二時至十三時三十分;寒暑假同週六、日之開放時間。
  (三)青年閱覽室開放時間為週一(八時至十七時);週二至週日(八
        時至二十時)。
  (四)開放時間內可自由進入館內閱覽,六歲以下兒童應由家長陪同。
  (五)休館日:每週一、民俗節日、國定假日、每月最後一天(本館清
        潔日)及經政府公告之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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