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
,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員工;置副局長二人,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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