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執行機關
  為本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協辦機關為本市警察局(以下
  簡稱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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