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村(里)民大會實施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9日

條文關聯

  村(里)為蒐集民情、反映民意、解決村(里)內重大問題,得視需要
  召開村(里)民大會。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