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

條文關聯

本市轄內產業道路、水防道路、專用公路、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管理及本市
委託其他機關管理之道路,不適用本自治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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