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鄉(鎮、市)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縣政府)為辦理轄區內戶政業務,於各鄉、鎮、
  市設戶政事務所,隸屬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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