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2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總隊掌理左列各事項:
  一、關於維護財政部暨所屬機關安全警衛事項。
  二、關於協助海關監管保稅倉庫、進出口貨棧、貨櫃集散站、加工出口
      區及其他保稅地域事項。
  三、關於協助海關對於保稅貨物之監視及押運等事項。四、關於國際通
  商口岸關卡、哨所之警衛及配合查緝巡邏事項。
  五、關於其他有關治安秩序之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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