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隊掌理左列各事項: 一、關於維護財政部暨所屬機關安全警衛事項。 二、關於協助海關監管保稅倉庫、進出口貨棧、貨櫃集散站、加工出口 區及其他保稅地域事項。 三、關於協助海關對於保稅貨物之監視及押運等事項。四、關於國際通 商口岸關卡、哨所之警衛及配合查緝巡邏事項。 五、關於其他有關治安秩序之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