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港擴建計畫區公有土地處理審查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12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區內公有土地之出售出租事宜,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截止之日起,三十
  天內審查核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