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化學肥料運銷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07月14日

條文關聯

  肥料配銷及儲運以本府糧食局(以下簡稱糧食局)為主管機關。其業務
  由糧食局各地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委託當地基層農會或其他機構
  (以下簡稱承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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