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警察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5日

條文關聯

  金門縣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隸屬金門縣政府,掌理警察、警衛、民
  防、動員及戶口查察等事項,並受上級主管單位之指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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