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83
人,瀏覽人次:
92085682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粱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條
保險人擬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應先擬具業務移轉方案,並敘明具體理由 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為之。
〔立法理由〕
保險人擬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之申請程序。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