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挖掘管溝寬度不得少於夯壓機具最小寬度加十公分,每單元挖掘範圍 除另有特殊原因並經核准者外,應以單一街廓為之,或長度不得超過五十 公尺。道路挖掘超過一個單元以上者,每次施工以一單元為限,且每單元 施工前應先將前次施工單元道路回填、夯實與鋪設瀝青混凝土面層至與原 路面高程齊平後,始得再施作挖掘。 同一道路兩側,不得同時進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