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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條
機械搬遷補助費標準如下: 一、機械搬遷以五噸車計算車次,包括起卸工資每車補助五千元。 二、體積過大之機器無法確定實際車數者,以既有資料參考查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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