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機關概算、預算、決算之編審、執行與考核事項。 二、會計制度之訂定推行及會計事務之督導、改進事項。 三、政府統計業務之規劃、執行與督導、考核事項。 四、資訊管理業務之推展、督導事項。 五、主計人員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