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進倉、出倉或交驗,遇有包裝破損或貨物短少、溢量、超重等異常 情況時,航空貨運站應作異常報告由左列人員會同簽證之: 一、貨物進倉或出倉時,由海關及貨主或運送人簽證。 二、貨物交驗時,由海關及貨主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