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管理師、工程師、秘書、專員,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
之: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曾任政府機關
相當薦任第八職等以上職務一年以上,或相當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職務
三年以上,成績優良。
二、曾任或現任農田水利會副管理師、副工程師或副專員以上相關職務一
年以上成績優良且符合管理師、工程師、秘書、專員最低起支薪級。
農田水利會副工程師、副管理師、副專員,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
之: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曾任政府機關
相當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職務一年以上,或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職務
三年以上,成績優良。
二、曾任或現任農田水利會二等助理管理師、二等助理工程師或二等組員
以上相關職務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符合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副專員
最低起支薪級。
農田水利會二等助理管理師、二等助理工程師、二等組員,應就具有下列
資格之一者任用之: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曾任政府機關
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職務一年以上,成績優良。
二、經農田水利會二等十二級人員考試及格。
三、領有相關類科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後,實際從事
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
四、曾任或現任農田水利會三等最高級相關職務敘本薪最高薪級滿二年,
其考績均列甲等或滿三年,其考績一年以上列甲等,其餘列乙等。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項第一款及前項第一款所定相關類科如附表六。前項
第三款所定相關類科如附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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