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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一條
對放射性物質、國家標準 CNS 15030分類之環境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應 依游離輻射及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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