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得依雙方約定通知客戶提前還券,並應於客戶還券當日退還擔保
  品。
  客戶於借貸期間內得申請提前全部或部分還券,並於申請時與本公司約
  定標的證券與擔保品之撥付方式與期限,本公司至遲應於收到客戶還券
  後次二營業日前退還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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