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30日

條文關聯

  管線單位應研訂中長程發展計畫並評估近五年本縣發展趨勢,於年度開
  始前三個月將該計畫性資料造冊提送管理機關,供研訂未來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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