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除直接監督指揮本班工人從事現場工作外,應負左列任務:
一、接受隊長之調派指揮及現場管理人員之監督指導。
二、分配工人工作並填報工人出勤名單,督率工人準時到達現場。
三、負責檢查工具,注意人貨安全,預防或處理工作現場事故,並予工
作指導。
四、考核工人勤惰,防範或制止不法行為,立即報告隊長處理。
五、溝通上下意見,平息班際或工人間之糾紛,如無法解決者,立即報
告隊長處理。
六、本班人力不敷應用時,報請隊長調度工人支援。
七、按實際工作狀況填寫工資分發表,負責合法分配每一工人工資,並
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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