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臺灣省地下金屬、非金屬礦場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礦場作業人員違反本細則規定者,除依本法處罰外,礦務局得視情節輕
  重,通知礦業權者對有關人員予以撤銷、解僱、調職或申誡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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