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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二條
都市計畫分區使用核定發布前,已領有建築執照尚未動工或已動工但未完 成一樓頂板之建築物,有違反分區使用之用途規定者,得由市政府通知限 期重新申請變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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