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國民小學附設國民小學補習學校成績考察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4月08日

條文關聯

  為適應環境需要,本縣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在不違反本辦法之精神原則
  下,訂定補充辦法,經縣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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