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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9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二條
糞尿清運規定如左: 一、清運用之容器應加覆蓋密封。 二、清運途中不得潑濺漏溢。 三、收集、清運不得騷擾住戶、妨害交通或市民安寧。 四、糞尿應運送至指定之處所,不得全意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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