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八十三年度高雄市地方總預算編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各主管機關所編歲入、歲出概算,歲入部分由財政局會同主計處檢討,
  歲出部分及附屬單位概算由主計處會同有關機關根據先期作業審核意見
  及有關規定會核整理,並加具意見,均提請預算審核會議審議。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