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事項。 二、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之處理事項。 三、政風興革、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四、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五、政風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