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道路交通合於左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只有紅、綠兩色燈號,或一般之紅
、黃、綠三色燈號等之行車管制號誌:
一、道路、橋樑、隧道或匝道等,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必須單向管制交通
    者。
二、為避免隧道交通發生事故時,車輛繼續進入,使駕駛人遭受危害,而
    須管制交通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