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標誌之設計,依左列規定: 一、體形:正等邊三角形。 二、顏色:白底、紅邊、黑色圖案。但「注意號誌」標誌之圖案為紅、黃 、綠、黑四色。 三、大小尺寸 標準型:邊長九0公分,邊寬七公分。 放大型:邊長一二0 公分,邊寬九公分。 縮小型:邊長六0公分,邊寬五公分。 特大型:視實際情況定之。 四、警告標誌設置位置與警告標的物起點之距離,應配合行車速率,自四 五公尺至二00公尺為度,如受實際情形限制,得酌予變更。但其設 置位置必須明顯,並不得少於安全停車視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