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依來院就診病人之需求,提供下列服務: 一、營養或飲食衛教。 二、戒菸或戒檳榔計畫及職業暴露等防癌衛教和介入計畫。 三、配合政府癌症篩檢政策,主動提供院內就診民眾、家屬及社區癌症 篩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