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94
人,瀏覽人次:
91916318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申請補助或津貼之書件未備齊者,應於地方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 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