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證券商應補繳之轉融資擔保證券,或轉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之差額
,或轉借券擔保差額,或應償還之轉融通之差額,其金額及抵繳證券價
值之最低數額,依下列方式計算:
一、償還轉融資差額應償還金額=已貸放金額-通知日貸放價格原轉融
資比率
二、以證券補繳轉融資擔保證券差額應繳交證券價值=原貸放價格-通
知日貸放價格
三、償還轉融券差額應償還證券數量=(通知日貸放價格-原貸放價格
)通知日收盤價格(或參考價)
四、以現金補繳轉融券擔保價款差額應繳交金額=通知日貸放價格-原
貸放價格
五、以證券補繳轉融券擔保價款差額應繳交證券價值=(通知日貸放價
格-原貸放價格)該種證券折價比率
六、以現金補繳轉融券保證金差額應繳交金額=通知日貸放價格原轉融
券保證金成數-已收轉融券保證金金額
七、以證券補繳轉融券保證金差額應繳證券價值=(通知日貸放價格
原轉融券保證金成數-已收轉融券保證金金額) 該種證券折價比
率
八、以現金補繳轉借券擔保差額應繳交金額=通知日貸放價格擔保比率
-已收轉借券擔保金額。
九、以證券補繳轉借券擔保差額應繳證券價值=(通知日貸放價格 擔
保比率-已收擔保證券價值折算比率) 該種證券折價比率前項計
算證券商應繳證券數量不足一交易單位部分,以一交易單位計算或
以現款繳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