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09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每班級應置導師一人,負責學生之輔導及管理,並得設就業輔導
 委員會,聘請工商界熱心人士及有關人員組織之,以班主任為召集人,
 輔導結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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