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起國際聯合會之會員國及第二十二條所舉之非會 員國未經簽字於本公約者得加入本公約。 加入之手續應以書件為之此項書件應存置於國際聯合會秘書廳國際聯合 會秘書長應通知各加入國於國際聯合會之會員國及第二十二條所舉之非 會員國並聲明加入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