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院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立法理由〕
本院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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