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77
人,瀏覽人次:
94876976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民事閱卷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24條
聲請人就繫屬於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之案件,得預付費用,請求該院承辦人 員影印該案卷宗之全部或一部,由法院寄送與聲請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