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49
人,瀏覽人次:
93722502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公務機密維護措施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四條
使用傳真機不得洩漏國家機密,其通信內容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或國家利 益,若發現有上述情事者,應即通知政風單位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