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造人應於施工現場之臨時辦公室或圍籬前明顯位置設置告示牌,並將 建造執照、核准圖樣或申請道路使用範圍圖之複印本張掛或留置施工地 點,以便查驗。 前項告示牌材料、規格、設置方式及告示內容,由主管建築機關另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