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備位國民法官於評議過程中不得參與討論及陳述意見;如其有妨害秩序之
行為,經勸導後仍不聽從審判長指揮,致妨害評議之順暢進行,足認其繼
續執行職務已不適當者,由法院予以解任並命其離開評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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