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醫學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數據資料庫之建構;數位醫學技術之研發及創新。 二、數位醫學發展之策訂及執行;智慧醫材產品取證之輔導及推廣應用。 三、國內外數位醫學課程研習及院校合作相關學程交流之推動。 四、其他有關數位醫學事項。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四條第二十九款增設數位醫學部,爰訂定掌理事項, 以明工作職掌及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