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29
人,瀏覽人次:
93125179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第二百四十六條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 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1)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