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會務委員不得同時擔任二個以上農田水利會之會務委員。同時登記為二
  個以上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候派者,其登記無效。
  現任行政機關、農田水利會及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職員,不得兼任會務委
  員。但機關代表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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