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所定完成審議期限,如申訴書尚待補正者,自補正
之次日起算;申訴廠商於審議期限內續補具理由者,自最後補具理由之次
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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