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災害防救(處理)中心受市災害防救(處理)中心之指揮,執行區 內有關災區治安維護、協助河川擋水牆、水門啟閉作業、輕微災害之搶 修、垃圾清理,管溝者塞疏濬、交通秩序維護及交通狀況查報,災害期 間,監視市場以防止物價波動、災民收容救濟、救護醫療災情勘查、重 要機關首長與外交使節之維護事項及其他防救天然災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