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雇主對於易產生非導電性及非燃燒性塵埃之工作場所,其電氣機械器具,
應裝於具有防塵效果之箱內,或使用防塵型器具,以免塵垢堆積影響正常
散熱,造成用電設備之燒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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