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險坡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道路縱坡在百分之七以上
之路段。除升坡用「警5」,險降坡用「警6」。
本標誌牌下緣應設附牌,說明該險坡屬「升坡」或降坡」,其坡度及長度
,標準型附牌圖例如左: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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