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
於言詞辯論時所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
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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