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88年2月23日

條文關聯

金融保險業之募集設立,於本會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應將修正
後公開說明書申報本會備查,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