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

條文關聯

查核書面紀錄為會計師是否已盡專業工作責任之證明,並為作成查核報告
表示意見之依據;查核報告中所提出之意見、事實及數字均應於查核書面
紀錄中提供確實之證據。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酌修文字,理由同修正條文第四條說明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