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05日

條文關聯

  本會設下列各組、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  議事組:掌理各項選舉、議事日程之編擬、會議之準備、紀錄之整
      理、議案及人民請願案之處理、議事錄之編擬、各審查委員會與專
      案小組活動、聽證會等事項。
  二  總務組:掌理年度工作計畫、行政單位各種會報、研考、文書、檔
      案、印信典守、財產購置及營繕與管理、出納、車輛、廳舍、警衛
      、安全、工友管理、資訊管理、圖書資料蒐集及管理暨其他不屬各
      組室之事項。
  三  公共事務組:掌理議員人事資料之建立及應用、議員待遇福利、議
      員國外暨國內重大經建考察、新聞、公共關係、各項活動之辦理、
      會訊及簡介等事項。
  四  法制室:掌理法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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