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玉里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09日

條文關聯

  申請使用火葬場、納骨堂若未依程序申請繳費者,一經查覺除管理員移
  送法辦外,使用人應即補辦手續並加繳使用費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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